时间:2025-04-11 18:00:00 来源:中国环境APP 作者:中环报见习记者陶佳 通讯员周验旭
你家附近的环境是否安静?属于哪类声环境功能区?夜间噪声限值是多少?4月11日,湖南省长沙市发布《长沙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(2024年修订)》(以下简称《划分方案》),对全市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范围进行调整。按照新的声环境功能区划,居民住宅、医疗卫生、文化教育、科研设计、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,白天噪声不能超过55分贝,夜间噪声不能超过45分贝。
据介绍,本次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范围由2018年的“城市建成区和主要规划发展区”调整为《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划定的都市区部分,包括芙蓉区、天心区、开福区、雨花区全域,望城区除乔口、靖港、茶亭、桥驿、白箬铺镇外的全部行政辖区范围,岳麓区除雨敞坪镇、莲花镇外的全部行政辖区范围,长沙县包括湘龙街道、星沙街道、泉塘街道、㮾梨街道、长龙街道、黄兴镇、黄花镇和安沙镇8个街镇范围。
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(起飞、降落、低空飞越)噪声的影响,不适用于本《划分方案》,执行《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》(GB 9660-88)要求。
修订后的《划分方案》,充分考虑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、用地现状,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条件。《划分方案》共划分了4类声环境功能区。功能区按照昼间(6:00—22:0)和夜间(22:00—6:00)两个时间段,分别设定了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。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: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,其用地性质符合居民住宅、医疗卫生、文化教育、科研设计、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,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;Ⅰ类用地(根据GB 50137-2011规定的居住、公园绿地、行政办公、文化设施、教育科研、医疗卫生、社会福利用地)占地率大于70%(含70%)的混合用地区域。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:城市用地现状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以商业金融、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的区域;划定的1、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居住、商业、工业混杂区域,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。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:城市用地现状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以工业生产、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,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;Ⅱ类用地(根据GB 50137-2011规定的工业、物流仓储用地)占地率大于70%(含70%)的混合用地区域。
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,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,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。其中,4a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高速公路、一级公路、二级公路、城市快速路、城市主干路、城市次干路、城市轨道交通(地面段)等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以及城市轨道交通(地面)场站、公交枢纽、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等。4b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铁路(含新建铁路及既有铁路)干线用地边界线外一定距离、铁路场站等。
《划分方案》还指出,位于各类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或实际已为工业用地的,总体上划定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,并对规划为工业用地的区域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的区域进行规定。
根据《划分方案》,在划分的面积中,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55.29平方千米,占划分总面积的5.10%;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844.45平方千米,占划分总面积的77.92%;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184.00平方千米,占划分总面积的16.98%;4类声环境功能区为长沙市都市区内主要城市主次干道、快速路、高速公路、铁路、城市轨道交通(地面段)等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(不统计面积)。
本次划分确定长沙市都市区范围内铁路交通干线共27条(包括规划建设),其中高速铁路11条、城际铁路7条、普通铁路9条。各类公路及城市道路交通干线共323条,其中高速公路19条、城市次干路6条、城市快速路52条(包含万家丽高架桥及湘府路快速路)、结构性主干道6条、结构性主干路111条、一般性主干道6条、一般性主干路123条。
编辑:程梓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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